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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 9:02:5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一)分值和结构

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本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总分值为30分。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分值由日常锻炼分值和统一考试分值两个部分组成。2008年日常锻炼为20分,统一考试为10分。

(二)考试办法

1.日常锻炼:由学校依据学生参加体育课堂教学、健身锻炼活动和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情况予以评分。凡学生在校期间按照《体育与健身课程标准》要求,完成《上海市学生成长手册》中《体育与健身课程学习情况记录表》、《体育健身情况记录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记录表》规定项目评价、测试,经学校认定并记录在册,给予记20分。学校对未完成规定项目评价、测试的学生,可在其日常锻炼分值中作相应的扣减,具体办法由学校制定。

因伤病原因符合体育免修条件的学生,经学校认定,给予记20分。

2.统一考试: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要求统一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分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两类,其中必测项目2个,学生另需选测2个项目,每位学生应参加4个项目的考试。每个项目满分为2.5,合计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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