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教育方法日前在西安电子一中诞生了,“新”在哪里?喏,就是学生犯错家长陪读。此项发明专利要归到该校初一(2)班的班主任名下。据陪读家长闫女士称,一星期前因为儿子在学校打架,老师为了防止孩子再惹出事端,要求家长陪读。这样,闫女士不工作,每天跟孩子7点以前到学校,晚上近7点回到家里,陪满了整整一星期。(11月16日《钱江晚报》)
这位老师对当今的家长心理拿捏得非常到位,此生只有一个小孩,哪位家长不把孩子当成生命的唯一,故老师明白,只要掌握了孩子的命运,也就掌握了家长的命运,凡是老师一声令下,哪位家长敢不听的。果然,闫女士接令后,二话不说就来了,乖乖地陪读了一星期,哪怕工资奖金被扣。
这位老师为其发明的“新”教育方法自鸣得意,说什么,陪读已经有了明显的效果,孩子已不捣乱,不影响他人了。这个自然,有家长在一旁监督,孩子哪敢再寻衅滋事,只是孩子全没了读书的心思,据其母亲讲,孩子对这样的方式非常反感,逆反心理严重,上课几乎没有听课,每堂课眼睛都看着窗户外面。老师为了防止学生再次打架,出此新招,固然达到了其预期目的,但不知他想过没有,这样一来,家长的物质损失和孩子的精神损失有多大。
本来,学生在学校里犯错,教师该负全部的教育责任,哪有把教育责任转嫁给家长的道理,这只能表明教师教育的无能,所谓的“新”教育方法其实是弱智得不能再弱智的教育方法。可怪的是,该老师还在一旁偷着乐呢!我不知道,学校是否知道该老师的新发明,但有一位家长陪读一星期的事总不会不知道,可我没发现学校有任何阻止措施,也不知事后的态度如何。这些似乎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此事再次凸显了教师的权力多有越界的普遍事实。
近年来,日益多发的教师体罚和性侵犯学生的事件一再提醒人们,如再不限制教师日益膨胀的权力,学生的人身权利将难以得到保障。上述事件的发生,则从另一个层面提醒人们,教师的权力已从校内越界到到校外了。闫女士有自己的工作单位,也受单位纪律的约束,也承担着相应的岗位责任,可这位老师罔顾这一事实,用自己的权力意志剥夺其正常上班的权利,来尽一个育人者的责任,这不是权力越界又是什么?
教师要恪守自己的本份,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你的职责是教书育人,除此之外,你无权侵害学生的个体尊严和宪法赋予的人身权利,更无权对学生家长颐指气势,吆五喝六。为师者当以此为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