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数学新闻 | 数学文化 | 数学教研 | 考研数学 | 高考数学 | 竞赛数学 | 数学资源 | 数学图片 | 数学商城 | 关于我们 | 数学留言 | 数学博客 | 数学论坛 | 
最新公告:

  没有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数学教育网 >> 数学新闻 >> 教改动态 >> 正文
专题栏目
更多内容
最新推荐 更多内容
相关文章
女生为“分”自杀 关注留…
更多内容
5年内所有中小学教师都要学习“心理课”         ★★★
5年内所有中小学教师都要学习“心理课”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0/15 10:30:45
新华网哈尔滨10月12日电(记者 曹霁阳)记者日前从黑龙江省教育厅获悉,这个省计划利用5年时间,分两阶段对全省中小学教师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以此适应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

  随着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和教师职业要求的提高,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已不仅仅是专职心理教师的责任,而

  且教师在自身成长过程中也需要心理学知识和技能的支持,因此有必要通过培训提高全体教师的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能力。

  黑龙江省的这项培训计划分为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者和专兼职教师的培训、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主任和全体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三个层次,第一阶段为2006年7月至2009年7月,第二阶段为2009年8月到2011年12月。

  培训结束后,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配备,要根据在校学生总数按比例设置。到2011年12月前,全省各市(地、企)、县(区)中小学校有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2名以上;镇(乡)中小学校有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至少1名。村级小学校有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1名,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数名。

资讯新闻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个资讯新闻:

  • 下一个资讯新闻: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广告合作 | 电子邮局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