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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2009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百问(报名部分)         ★★★
2009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百问(报名部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2 9:56:59

为使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准确地了解我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我们特将与考生2009年高考报名、参加艺术或体育类专业考试以及特殊类型招生有关的问题先行汇编成招生百问的报名部分,并以电子稿形式下发,以切实发挥其对考生的指导作用。

由于教育部及我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目前尚未出台,如教育部和我省2009年有新的招生规定,应以2009年教育部和我省招生文件为准。

 

一、报名

1、2009年江苏省普通高考的模式是什么?

答:2009年江苏省普通高考的模式与2008年相同,仍为“3 + 学业水平测试 + 综合素质评价

1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门。

2)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七门。

普通类考生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选修测试科目由考生在历史、物理中选择一门,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除必须参加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外,还需参加艺术或体育专业测试。如兼报普通类,应按普通类考生的相关要求确定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如不兼报普通类,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必修测试科目。

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成绩当年有效,必修科目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算起三年有效。

3)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2、高考报名的条件是什么?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答:1具有本省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③身体健康。

2)在我省普通高中读书的外国籍考生,出示护照和我省公安厅填发的《外侨居留证》,且符合我省考生报名条件的,允许其报名参加高考。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③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④参加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专业考试)因违规受到停考一年处分的考生。

3、考生什么时间报名?怎样报名?

答:报名时间为:20081112日。

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遵循“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

在中国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护照和省公安厅填发的长期居住证明,可在我省各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

报名时,考生应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录入内容的进行签字确认。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方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及有关的专业考试。

4、2009年考生借考有何规定?

答: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遵循“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往届生、社会人员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请表》,经报名点及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借考考生的高考电子档案、体检以及志愿填报等工作一律由报名地招办及相关部门负责。

5、考生参加高考报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需要准备下列材料:(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2)符合我省高校招生相关照顾政策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往届生和社会考生须出具参加2007年度的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证明或20072008年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证明;(4)往届生和社会考生须出具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5)我省户籍在外省借读的考生须提供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高考综合考试(含学业水平测试等)成绩证明。


 

6、高考报名的流程是什么?

答:高考报名流程见下图:

 

  

 

7、考生报名信息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填写?

答:考生报名信息包括自然情况(含个人简历)、考生编号、考生评语、艺术或体育专业考试方向、照片等信息。考生须在市、县(市、区)指定的报名点领取《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按照其背面的说明填报有关项目,并在规定时间参加电子照片采集(考生如在参加2008年学业水平必修科目考试报名时已经采集过照片,在高考报名时可不再进行照片采集)。报名信息采集完成后,考生应仔细校核报名点打印的报名信息核对表上的内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1)自然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型及号码、民族、政治面貌、选考外语语种、毕业中学、毕业类别、考生类别、报考科类、选修科目组、户口所在地、联系电话、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个人简历、有何特长、奖惩情况等。以上内容由考生本人填写,其中奖惩情况必须经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审核。

2)考生编号:包括考籍号、考生号、准考证号(在考场随机编排后产生)。考籍号为考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报名、建立考生电子档案时所使用的编号,应届生、参加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在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时取得考籍号,其他往届生和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由市、县(市、区)招办提供考籍号,考生参加历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报名均使用同一个考籍号;考生号为考生在本年度的报考编号,是在考生高考报名后,在考籍号基础上产生的;准考证号以县(市、区)为单位通过计算机随机编排产生,为考生参加高考时标识考试座位的编号(仅供参加高考时使用)。

3)艺术或体育专业考试方向:报考者须选择本人所要报考的体育专业统考、艺术专业统考、艺术专业校考相关项目,确定专业考试方向,并由报名所在县(市、区)打印《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或《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参加艺术、体育专业考试时均须出具上述通知书。

4)民族中学考生:指我省专门为西藏和新疆少数民族中学生所办班级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者只能在所给的两类考生中选择一项。

5)本次报考必修科目:由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选择参加2009年学业水平必修测试的科目。

6)综合素质评价: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

7)考生评语:应届生由所在中学填写;往届生、社会考生由所在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填写,并加盖公章。

8、考生电子档案包括哪几个部分?如何建立?

答:考生电子档案包括考生的报名信息(含照片、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体检信息、成绩信息、志愿信息和诚信考试记录。我省考生的电子档案,根据不同的内容,分别由中学、市、县(市、区)招办和省教育考试院采集,然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将有关信息汇总合成。

我省考生电子档案建立办法:

1)报名信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报名信息主要由中学采集,往届生和社会考生的报名信息主要由市、县(市、区)招办采集;

2)体检信息:由市、县(市、区)招办统一组织专门人员用键盘录入或光电扫描等办法采集;

3)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应届毕业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经网上评卷后直接加入考生电子档案中;往届生及社会考生在报名时如持有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进行转换、并经考生本人确认后加入考生电子档案中,如持有20072008年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由县(市、区)招生核实后直接加入考生电子档案中;我省户籍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如能提供由借读所在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20072008年的高考综合考试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我省予以认可,其成绩可以转换成相应的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并由各市、县(市、区)招办加入考生电子档案中(具体如何转换详见报名部分第19条)。

4)语数外三门统考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经过网上评卷后生成。

5)志愿信息:由市、县(市、区)招办负责组织、考生直接网上填报并经现场确认建立。

6)诚信考试记录: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在高考、体育或艺术专业考试等高校招生考试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而建立。

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应与纸介质表(卡)一致;考生电子档案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9、考生编号有哪几种?它们是怎样组成的?其各自的作用是什么?

答:考生编号主要有三种:考籍号、考生号和准考证号。

考籍号由12位数字组成,从左至右第12位为年度编号的后2位;第36位为市、县(市、区)代码;第78位为中学代码后两位;第912位为考生序号。

考生号由14位数字组成,从左至右第12位为年度编号的后2位;第34位为省代码(江苏省代码为32);第58位为市、县(市、区)代码;第910位为报考选修科目组代码(45—物理、化学, 47—物理、地理,  48—物理、政治, 49—物理、生物,65—历史、化学,67—历史、地理, 68—历史、政治,69—历史、生物,00—不参加选修科目考试,即艺术、体育类考生不兼报普通类); 第1114位为考生序号。

准考证号由13位数字组成,从左至右第12位为年度编号的后2位;第3位为考试月份代码; 47位为市、县(市、区)代码;第811位为考场编号;第1213位为考生座位号码。考场编号以县(市、区)为单位,按选修科目组连续编排,不得间断。

考籍号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报名和高考报名时建立考生电子档案所使用的编号。考生号为考生在本年度的报考编号,是在考生报名后,在考籍号基础上产生的。考生在体检、参加艺术或体育专业加试和特殊类型招生、填报志愿、获取成绩、录取等有关环节,均使用考生号。准考证号以县(市、区)为单位通过计算机随机编排产生,为考生参加高考时标识考试座位的编号(仅供参加高考时使用)。考生在试卷以及答题卡指定位置上均须填写准考证号。

10、考生报考科类有哪些?

答:我省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报考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考生在高考报名时根据自己拟参加的专业加试情况确定报考科类。

11、考生如何选择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的测试?有何要求?

答: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七门。

普通类考生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选修科目由考生在历史、物理两门中选择一门,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体育、艺术类考生如不兼报普通类,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均可选择必修测试科目;考生如兼报普通类,须参加相应的选修科目测试,其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及等级要求和普通类考生一致。考生如报考七门必修科目(含技术科目)、又报考两门选修科目并取得成绩,在参加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只选取七门必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报考五门必修科目、两门选修科目并取得成绩,在参加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可将其两门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测试等级。

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参加2009年普通高考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未达到下列要求的,不得填报相关科类的高考志愿(持有2007年度普通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除外):

①普通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②不兼报普通类专业的艺术、体育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信息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

③兼报普通类专业的艺术、体育类考生,在参加普通类专业录取时,必修科目测试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参加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信息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

12、哪些考生在高考报名时还需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报名?

答: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得填报相关科类的高考志愿。因此,以下考生在高考报名时还需同时报名参加2009年度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相关必修科目的测试:①不符合相应科类填报志愿对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②对2008年学业水平测试相关必修科目成绩不满意的应届毕业生;④持有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成绩,但对转换后的等级不满意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③对20072008年度取得学业水平测试相关必修科目成绩不满意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⑤未取得2007年度高考综合考试成绩以及已取得20072008年度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成绩但不符合相应科类填报志愿对必测科目等级要求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

报名时间为 2008年11月1至2日,与全省普通高考报名一并进行。

13、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在高校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答: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作为学业水平测试的组成部分,其成绩是高校招生填报志愿的必要条件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14、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在高校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答: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合格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未取得2007年度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往届生或社会考生填报相关志愿的必须满足的条件(具体详见11条)。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是学业水平测试的组成部分,也是高校录取的参考之一。

15、综合素质评价有哪些内容?怎样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答: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其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其所在学校组织实施。

16、综合素质评价对普通高校录取有何影响?

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须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其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否则不得填报高考志愿。

高校在录取时,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是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17、往届生在有效期内的高考综合考试成绩如何转换成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转换后的成绩在高校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答: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考综合考试成绩三年有效”的规定,取得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考生,其成绩2009年仍然有效。因此,持有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往届考生,在2009年普通高考报名时,可将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转换为相应的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也可参加20094月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并取其最好成绩。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综合考试成绩在进行等级转换时,只转换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凡报考普通类以及体育类或艺术类兼报普通类的考生还必须参加有关的选修科目考试。

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办理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转换手续,并在《往届生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转换确认单》上签字认可。具有我省户籍在外省借读的往届考生,在办理2009年普通高考报名和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转换手续时,还必须携带由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072008年度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证明。

理科综合考试转换后的成绩将对应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必修科目考试成绩的ABCD四个等级;文科综合考试转换后的成绩将对应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必修科目考试成绩的ABCD等级。等级转换对照表如下:

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成绩

转换后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

2009年度)

150分制

100分制

150分~135

100分~90

A

134分~112

89分~75

B

111分~90

74分~60

C

89分及以下

59分及以下

D

持有2007年度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往届考生,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经转换后,若对应的必修科目考试等级为D级(信息技术科目不作要求),准予其参加2009年普通高考报名和志愿填报。

18、往届生是否须参加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

答: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考综合考试成绩三年有效”的规定,取得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考生,其成绩2009年仍然有效;具有我省户籍但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如持有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07年度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证明,我省也予以认可。对上述往届考生的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不作要求。

不能提供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成绩或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07年度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证明的往届考生,必须参加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

19、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有效期内的高考综合考试成绩与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如何转换?如无在有效期内的高考综合考试成绩,如何参加学业水平测试?

答: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考综合考试成绩三年有效”的规定,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持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证明,在高考报名时办理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转换手续。成绩经转换后,对应的必修科目考试等级为D级(信息技术科目不做要求)的往届考生,按相关政策,准予其参加2009年普通高考报名;持有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09届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证明的应届考生,成绩经转换后,其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与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即须符合相应报考科类对必修科目测试的等级要求(含技术科目),否则还必须参加相关必修科目测试的报名和考试。

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没有在有效期内的高考综合考试成绩,必须报名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包括技术科目)测试的报名和测试,其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与我省2009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

20、往届生参加08年学业水平选修科目测试取得的成绩是否可以转换成对应的必修科目成绩?

答: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中“选修学科的成绩当年有效”的规定,考生09年参加高考报名时如选择的选测科目组与08年不同,其08年参加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等级成绩不能转换成相应的必测科目等级,考生还必须报名参加2009年有关的必测科目考试。

21、何时进行外语口语测试?哪些专业对外语口语有较高要求?

答:今年我省高考英语口语测试与高中英语口语等级测试结合进行,测试时间安排在200932829日,由考生所在市、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组织进行。其他非英语语种的外语口语测试工作将于2009329由南京市招生办公室组织进行,测试地点为南京市招生办公室(南京市中山南路388号),联系电话025-52233059。外语口语测试成绩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中,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一般来说,招生院校对报考外国语言文学及其他涉外专业的考生的外语笔试和口语测试成绩要求较高。

 

二、艺术类招生

 

1、艺术类招生有哪些专业类型?

答:根据往年全国各类艺术院校在我省的招生情况,其专业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别:

(1)音乐类:含音乐表演(如声乐、器乐等)、作曲与作曲理论、音乐学、音乐教育、乐器修造(如提琴制作、钢琴调律)等。

(2)美术类:含绘画(如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雕塑、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书法、艺术设计(如环境设计、装潢设计等)、摄影(如商业摄影、图片摄影、新闻摄影等)、戏剧舞台美术设计、动画、服装设计与表演等。

(3)舞蹈类:含舞蹈表演(如芭蕾舞、中国古典舞、现代舞、国际舞等)、舞蹈编导、舞蹈学(如舞蹈教育)等。

(4)广电、影视、戏剧类:含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录音艺术(如录音工程等)、摄影摄像、影视照明、电视节目制作、表演(如影视表演、戏曲表演、戏剧表演等)、导演(如影视导演、戏剧导演等)、影视戏剧文学等。

(5)管理类:含公共事业管理(如影视制片管理、艺术管理)等。

(6)公共关系学类:含空中乘务、宾馆服务等。

(7)理论类:含编导史论、文艺编导、音乐理论、舞蹈史论、美术史论、艺术设计史论等。

2、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工作日程如何安排?

答:2009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大致安排如下:

 

序号

    

     

1

20081112

考生参加全省高考报名,同时选择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向。

2

2008112223

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并缴纳考试费。

3

2008112930

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统考考点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并缴纳考试费。

4

20081256

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报到。

5

2008127开始

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考试(7日笔试、8日开始面试)。

6

2008121213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报到,全省共设6个考点院校,考生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统考考点报到。

7

20081214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统考考点考试。

8

200921320

考生查阅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或网站信息,按照教育部、省有关政策和院校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下同)。

9

2009489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

10

2009679

全国普通高考(含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

11

200962728

考生填报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志愿

12

200978 -15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院校录取

13

2009714下午

考生填报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14

2009716-21

艺术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录取

15

2009720下午

考生填报艺术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16

200972731

考生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

17

200989-13

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录取

18

2009812下午

考生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3、艺术类专业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考艺术类专业。

4、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由哪两个部分组成?

答: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由文化考试和艺术专业考试两部分组成。

5、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如何?

答:(1)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与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时间、地点相同。

(2) 今年我省在高考报名时,考生预先选择报考科类,同时需要选报专业考试方向,其中,“艺术专业全省统考”有美术、音乐两大类,“艺术专业高校校考”有美术、音乐、舞蹈、编导史论等理论、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空中乘务、表演和其他专业类等9类,考生根据自己选择的专业方向,将“√”打在专业方向前的“□”内。

(3)考生向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或中学领取《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凭该通知书参加艺术专业省统考或院校校考。

6、专业考试实行省统考与院校校考有什么区别?

答: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采取统一命题、设点集中考试、统一评卷(面试评分)的形式;其成绩适用的范围为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以及要求专业省统考和校考成绩“双合格”的院校(专业)。

院校校考由相关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其成绩原则上只能适用于本校,各院校专业校考成绩不能互相通用。

7、今年我省哪些艺术类专业实行省统考,哪些艺术类专业实行院校校考?

答:实行省统考的艺术类专业有音乐类和美术类,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如与我省统考的专业相同,可使用我省的专业统考成绩;本科院校按艺术类招生的专科专业、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如与我省艺术类统考专业相同,必须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

根据教育部规定,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以及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可进行专业校考;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如招收我省省统考未涉及的特殊专业,需要校考的,必须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方可对我省考生进行专业考试,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处理。

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为: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

根据教育部规定,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江南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和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等8所高校的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

如2009年教育部关于艺术类招生有新规定的,则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8、哪些专业校考合格后,还必须参加专业省统考,且成绩合格(即“双合格” )?

答: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的各类专业可不受省统考专业合格线限制,如院校要求考生还须参加专业省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办理。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通知》(教高〔19988号)精神,凡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以外的其它普通高校在我省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音乐学(音乐教育)、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院校如进行校考,则考生除参加院校校考外,同时必须参加省组织的音乐类或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统考专业合格线,才能参加相关高校艺术类专业的校考、投档和录取。

如教育部2009年有新的招生规定,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9、今年我省音乐类、美术类专业考试统考考点有哪些?考生的考试地区如何划分?

答:我省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点设在南京师范大学。

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设六个考点,各考点承担的统考地区划分如下:

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市、镇江市

南京师范大学:常州市、连云港市

苏州大学:无锡市、苏州市、南通市

扬州大学:淮安市、扬州市、泰州市

徐州师范大学:徐州市、宿迁市

盐城工学院:盐城市

考生须在省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考点确认信息、缴费和考试。

10、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的命题原则、考试科目、内容和形式是什么?

答:(1)命题原则:以《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以及中学的音乐或美术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为依据,结合高等艺术专业的招生、教学需要,注重考查考生在艺术学习方面所具有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运用能力。

(2)考试科目、内容和形式:

音乐类:

①基本乐科:视唱(面试)、练耳和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三项均考,基本乐科满分为130分。

②主试科目:声乐或器乐,只需任选一项。如选考两项,则得分高的项目为主试科目,另一项自动降为加试科目。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试科目满分为260分。

声乐或器乐考试时,要求考生在考前必须自报三首歌曲或两首乐曲,考试时由考生自选一首,计算机考试系统随机抽取另一首作为考试曲目。两首歌曲演唱时间总体不超过5分钟,两首乐曲演奏时间总体不超过8分钟。

③加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要求加试科目必须与主试科目不同),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为20分。

基本乐科和主试科目必考,加试科目可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10分。

美术类:

①素描:4开画纸,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照片作参考。

②色彩:4开画纸,静物默写。

素描和色彩科目必考,满分各为150分,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11、考生参加专业省统考还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考点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并缴纳考试费。

(2)考生须按照有关统考专业类型规定的时间准时到统考考点报到、考试。

(3)在考试前,考生应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如安排住宿、交通,准备考试相关材料和考试工具)。

(4)考生在相应的专业统考考点报到后,应仔细阅读《考生报考指南》和考点公布的有关信息,按我省和统考考点的有关规定,按时赴考。

12、省内外院校专业校考是如何进行的?考生如何获知相关考试信息?

答:经我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的招生院校,可对我省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校考。院校校考的考点一般有本校考点、江苏考点和其他省外考点,考生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或有关招生院校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并按照我省规定和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参加专业考试。

13、考生参加省内院校专业校考如何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经我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的院校可进行专业校考。考生可向有关院校查询有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本科院校校考专业可在本校设点考试,也可申请在我省规定的省外院校专业校考考点设点考试,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校考专业原则上只能在本校设点考试。

14、我省设立的省外院校专业校考考点有哪些?

答:08年我省共设8个省外院校专业校考考点,09年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设置相应专业校考考点,并在校考工作开始前向社会公布。

15、考生参加省外院校专业校考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在我省设点考试的省外院校。招生院校必须在我省规定的省外院校专业校考考点中选择。考生只能在我省指定的考点参加该校的专业考试,不得在该校所在地及其他省外考点考试,否则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不予认可。省外院校在我省设点考试情况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查阅。

    (2)未在我省设点考试的省外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向社会公布在我省备案的招生院校及其专业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可及时上网查阅,并按照相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要求参加专业考试。凡未经我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意、擅自对我省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考试的招生院校,其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和考生本人负责处理。①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的考生,可在相关院校公布的考点参加专业校考。②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以外的其他公办本科院校,其艺术专业可使用我省的统考专业成绩录取,也可单独组织校考;如院校需要组织艺术专业校考,考生可在院校所在地参加专业校考,也可在院校公布的其他省外考点参加专业校考。③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与我省统考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只能使用我省的统考专业成绩录取;我省未组织统考的其他专业,考生原则上只能到院校所在地参加专业校考。

(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所有省外院校[尤其是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高职(专科)院校]的校考专业,必须先经我省教育厅计划主管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其在江苏招生。考生一定要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查阅有关院校是否通过审核,若我省同意院校在江苏招生,考生可按有关规定参加院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6、考生通过何种途径可获知省统考专业考试成绩?

答:2009120日前由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负责向考生发放《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全省统考考生成绩单》。

17、考生通过何种途径可获知院校专业校考成绩?

答: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2009415日前,专业校考的招生院校应将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寄送(发)考生本人。如考生在4月下旬未收到专业考试合格证或对成绩有疑问,须在5月底前向相关院校核实情况。

18、艺术类考生兼报普通类有哪些要求?

答:艺术类考生如兼报普通类专业,应按普通类考生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和考试。

普通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选修测试科目由考生在历史、物理中选择一门,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艺术类兼报普通类的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方可填报普通类专业院校志愿(持有2007年度高考综合考试考成绩证明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除外)。

19、对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和成绩有何要求?

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含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七门。

艺术类考生的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必修测试科目;如报考七门必修科目、又报考两门选修科目,在其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只选取七门必修科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考生报考了五门必修科目、两门选修科目,当其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其两门选修科目成绩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成绩。考生填报志愿的最低要求为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能超过三门(持有2007年度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除外)。如院校对必修科目提出更高要求的,考生还必须满足院校的要求。

20、考生如何查阅和了解艺术类专业报名和考试相关信息?

答:考生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江苏招生考试》、相关招生院校的网站查阅和了解教育部、江苏省和有关招生高校的招生政策、规定、专业报名和考试等相关信息。

 

三、体育类招生

 

1、体育类专业主要有哪些?

答:体育类专业主要有以下几种:体育教育,警察体育,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社会体育,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保健康复、运动生理生化、运动解剖与生物力学方向),新闻学(体育新闻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方向),应用心理学(运动心理方向),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方向)等。

2、体育类专业招生与体育单招有何区别?

答:报考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体育专业统考和全国文化统考。

体育单招:经教育部批准,有关院校的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可以实行提前单独招生。考生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须参加高考报名并向有关高校报名,参加招生高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和国家体育总局命题的文化统考。专业考试合格,并达到学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具备录取资格。已被招生院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和录取。

3、需要参加省专业统考的体育类专业有哪些?

答:凡报考招生计划公布在体育类计划中的院校和专业的考生,都必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体育专业统考、全国文化统考及学业水平测试,并且7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D级不超过三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体育类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具备录取资格。根据往年全国院校在我省的招生情况,主要有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运动人体科学等专业。

此外,凡招生计划公布在普通类计划中的院校和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体育专业统考,只须参加当年的全国文化统考,但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体育运动基础;有些招生院校在录取前,对报考考生进行体育运动基础知识面试。根据往年全国院校在我省的招生情况,主要有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新闻、体育管理、运动心理、体育保健康复和中医骨伤科学等专业。

4、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工作日程如何安排?

答:2009年我省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工作日程大致安排如下:

序号

    

     

1

20081112

考生参加全省高考报名,同时选择体育类专业考试方向。

2

2009489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

3

2009411

考生到测试专项对应的考点确认专业统考的专项信息并缴纳考试费。

4

2009424

考生到测试专项对应的考点报到、面试。

5

2009425开始

考生到测试专项对应的考点参加专业统考。

6

2009679

全国普通高考(含学业水平选修科目测试)

7

200962728

考生填报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志愿

8

200978 -15

体育类提前公办本科院校录取

9

2009714下午

考生填报体育类提前公办本科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10

2009716-21

体育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录取

11

2009720下午

考生填报体育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12

200972731

考生网上填报体育类高职(专科)院校

13

2009810-13

体育类高职(专科)院校录取

14

2009812下午

考生填报体育类高职(专科)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5、体育类专业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体育专长者均可报考体育类专业。

6、体育类专业统考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如何?

答:(1)体育类专业统考报名时间、地点与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时间、地点相同。

(2) 今年我省在高考报名时,考生预先选择报考科类,同时须选择体育专业统考的专项:“体育专业全省统考”一栏中有20个专项选项,考生只需在要报考的专项前的“□”内打一个“√”就行,只能单选,不可多选。

只参加体育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要在“体育专业全省统考”一栏中的专项前的“□”内打“√”。

(3)考生向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或中学领取《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凭该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省教育考试院按测试专项确定的考点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缴费和参加专业考试。

7、今年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考点有哪些?考生参加考试的考点如何确定?

答:今年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设五个考点,即:南京体育学院、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2009年我省体育专业统考将按测试专项设置考点。各考点具体承担的测试专项将在考生确认体育统考信息前,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

8、体育专业统考的考试内容和形式是什么?

答:今年体育专业统考包括两部分:

第一部分为面试。主要检查考生的身高、视力和肢体运动功能情况,检查结果供院校录取时参考。

第二部分为专业考试。考试项目为五项:①100米跑(25分);②800米跑(25分);③立定三级跳远(25分);④身体柔韧性测试(5分);⑤专项素质测试(20分)。总分满分为100分。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

9、考生参加专业统考时还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并缴纳考试费。

(2)考生须按照有关专业统考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考点报到、考试。

(3)在考试前,考生应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如安排住宿、交通,准备考试相关材料和考试用具)。

(4)考生在相应的专业统考考点报到后,应仔细阅读《考生报考指南》和考点公布的有关信息,按我省和考点的有关规定准时赴考。

10、考生通过何种途径可获知专业统考成绩?

答:2009510日前由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负责向考生发放《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考生成绩单》。

11、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有哪些要求?

答:体育类考生如兼报普通类专业,应按普通类考生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和考试。

普通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选修测试科目由考生在历史、物理中选择一门,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体育类兼报普通类的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方可填报普通类相关高校志愿(持有2007年度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证明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除外)。

12、对体育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和成绩有何要求?

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含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七门。

体育类考生的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必修测试科目;如报考七门必修科目、又报考两门选修科目,在其参加体育类录取时,只选取七门必修科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考生报考了五门必修科目、两门选修科目,当其参加体育类录取时,其两门选修科目成绩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成绩。考生填报志愿的最低要求为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能超过三门(持有2007年度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除外)。如院校对必修科目提出更高要求的,考生还必须满足院校的要求。

13、考生如何查阅和了解体育类专业报名和考试相关信息?

答:考生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江苏招生考试》、相关招生院校的网站查阅和了解教育部、江苏省和有关招生高校的招生政策、规定、专业报名和考试等相关信息。

 

 

四、特殊类型招生

 

1、艺术特长生与艺术类考生的区别是什么?

答:我省普通高校的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即报考科类为艺术类的考生。而艺术特长生是普通本科院校根据活跃校园文化、丰富校园生活的需要招收的具有艺术特长的考生。

艺术特长生与艺术类考生的区别有以下五点:

 (1)报考科类不同

艺术特长生的报考科类为普通类,录取到高校后就读于文理工农医等普通类专业,在学习专业的同时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校的文艺排练和演出。艺术类考生的报考科类为艺术类,被有关高校录取后就读于美术、音乐、舞蹈、表演等艺术类专业。

(2)报考条件不同

艺术特长生的报考条件是: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市级文艺调演比赛获得规定奖项或参加市级(含)以上美术、书法作品展览,或具有较高艺术才能,符合高校开展艺术活动的需要。

艺术类考生的报考条件是: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

(3)专业考试内容、形式和时间不同

在考试内容方面,艺术特长生着重考察艺术综合运用能力;艺术专业考试则兼顾考生在艺术学习方面所具有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运用能力。艺术特长生由相关院校组织进行测试。我省高校2009年艺术特长生测试时间多数安排在1月至2月。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统考和招生院校校考。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2009年省统考分为音乐类和美术类,音乐类省统考时间为:2008127(笔试)至月底,美术类省统考时间为1214。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校考一般于200921320日间进行。

(4)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不同

艺术类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时,其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而艺术特长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测试须达到C级及以上(技术科目必须合格),选修科目等级须符合省及院校的相关要求。

(5)录取政策不同

艺术特长生的录取政策为:专业测试达优秀或合格等级,文化统考成绩在省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高校投档分数线下一定分数以内,选测科目等级符合省及院校相关规定,高校拟申请录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可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艺术类考生在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视专业考试形式和专业类型的不同,我省分别按专业分或文化分+专业分或文化分投档,由高校按招生章程中确定的规则择优录取。

2哪些考生可报考艺术特长生?

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具有音乐、舞蹈、戏剧、书画等艺术特长的考生,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参加艺术特长生的报名。

①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级文艺调演比赛(指省辖市,下同)个人项目获得二等奖(含)以上;省级(含)以上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②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级(含)以上美术、书法作品展览。

③具有较高艺术才能,符合高校开展艺术活动的需要。

3、我省今年艺术特长生的报考办法是什么?

答:2009年我省艺术特长生的报考办法与2008年相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招生高校规定时间,自行前往拟报考高校参加艺术特长生的报名与专业测试。艺术特长生的报名资格审核与测试工作均由招生高校负责。

4、报考艺术特长生有哪些步骤?

答:考生报考艺术特长生的步骤如下:

高考报名:考生于2008年11月1日-2日参加高考报名。

了解专业测试信息:所有报考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需到拟报考高校的网站(或向高校招办)了解测试时间、地点和具体办法。

考生按照招生高校规定的时间等要求,自行向拟报考高校报名。

测试名单公示:2009年1月2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对准予参加测试的我省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

参加测试:在公示名单中的考生,自行按照有关高校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入选考生名单公示:3月15日前,有关高校将测试入选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学生司审核、公示。

考生参加高考,并填报拟报考高校的志愿。

如2009年教育部艺术特长生招生有新的招生规定,则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5、高水平运动员与体育类考生的区别是什么?

答:我省普通高校的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个类别,体育类考生即报考科类为体育类的考生。高水平运动员是普通高校为了活跃校园生活,提高体育竞技水平,并满足大学生运动会的组队需要招收的具有体育方面特长的考生。

高水平运动员与体育类考生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区别:

(1)报考科类不同

高水平运动员的报考科类为普通类,录取到高校后就读于文理工农医等普通专业,在学习自身专业的同时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校的体育训练。体育类考生的报考科类为体育类,录取到高校后就读于体育教育、警察体育和社会体育等体育类专业。

(2)报考条件不同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对考生的年龄、取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级别以及体育比赛的等级和获奖名次都有要求。

体育类的报考条件为: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具有一定体育专长者均可报名。

(3)专业考试内容 、时间和形式不同

在考试内容方面,高水平运动员着重考察体育专项能力;体育专业统考则兼顾考生的身体基本素质(含100米跑、8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和身体柔韧性测试)和体育专项素质的考察。

高水平运动员的测试时间和形式为:经省内高校确认的田径、游泳项目考生,由全省高校联合测试,其它项目由高校单独测试或联合测试。田径、游泳联合测试时间为2009年4月4—5日;其它项目测试须在4月10日前结束。

体育类考生须参加体育专业省统考,考试时间从4月25日开始。

(4)录取政策不同

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政策为: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或本科第二批分数线60%且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的,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考生的志愿投档,由招生高校决定是否录取;测试达到优秀(相当于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标准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考生的志愿投档,由招生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体育类考生的录取政策为:省教育考试院对文化和专业均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的考生,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由招生院校按其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6、哪些考生可报考高水平运动员?

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198711以后出生)方可报考高水平运动员:

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从高中入学年度9月1日起至毕业年度4月5日止)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②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各招生高校可在上述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提出本校报考要求,考生还须符合本人所报高校的相关招生规定。考生参加测试的项目须与获得报名资格的项目一致,否则测试成绩不予认可。

7、我省考生如何报考高水平运动员?

答: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的报名工作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其资格审核工作仍由市、县(市、区)招办负责;通过审核的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后集中公示,公示名单内的考生自行向拟报考高校报名。经高校确认的田径、游泳项目考生,由全省高校联合测试,其它项目由高校单独测试或联合测试。

8、报考高水平运动员有哪些要求及步骤?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政策是什么?

答:(1)考生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步骤如下:

高考报名:2008年11月1日至2日,学生参加高考报名,同时持等级证书、注册证、秩序册、成绩册进行报考资格申报,填写《江苏省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审核表》。

资格审核:2008年11月上旬,考生所在中学初审后报市、县(市、区)招办;由市、县(市、区)招办审核汇总后于2008年11月3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

测试名单公示:2009年2月底前,省教育考试院对准予参加测试的我省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

了解有关测试信息:在公示名单中并有意参加测试的考生,需到拟报考高校的网站(或向测试高校招办)了解测试时间、地点和具体办法。

向拟报考高校报名:考生按拟报考高校规定的时间、方式等直接向高校报名。

参加测试:考生自行按照测试高校规定的时间到有关高校测试。各校报到、测试时间见各校网站。

入选考生名单公示:2009年4月10日前,有关高校将测试入选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学生司审核、公示。

⑧考生参加高考或文化单考,并填报所报考高校的志愿。有关高校于6月25日前将文化单考考生(仅限于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的考生)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特别提示: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的考生,须按教育部规定参加拟报考高校组织的文化单独考试,并填报该校志愿;如其不作为优秀等级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普通高校,还须参加普通高考和学业水平测试。

(2)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政策如下:

①高水平运动员为普通类考生,须按普通类考生的要求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测试,但对其等级要求参照体育类考生执行,即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特征分达到我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考生的高考志愿投档,由招生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招生高校组队需要、确有培养前途且特征分达到省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考生,由招生学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按考生的高考志愿投档,由招生高校决定是否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③达到优秀(相当于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且通过招生高校组织的文化单考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考生的志愿投档。该类考生经招生高校全面考核后,认为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且确属组队需要的,由招生高校决定录取。享受该政策的一级运动员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为不断提高运动员的文化素质,确保教学质量,对该类考生的文化单考标准将逐年提高要求。

④未经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不予投档,高校亦不得按高水平运动员有关政策录取。

招生高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的总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如2009年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有新的招生规定,则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9、哪些考生可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 (1)可申请享受加分照顾的考生有:

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

(2)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的考生有: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均为合格的考生。

(3)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办理相关手续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考生如申请照顾对象中的有关项目,须在高考报名时填写《享受照顾政策生情况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必须认真填写该表中的基本情况说明及以上栏目,并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供审核。各市、县(市、区)招办须在经核准的复印件以及上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并盖章,将复印件及《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报相应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原件归还考生。

审核主管部门: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由市民政局审核;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由县(市、区)民政局初审后,再报市民政局审核;少数民族考生由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初审后,再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核;台湾省籍考生由市级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核;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须向当地侨务部门领取专门表格,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由市招办负责审核。 

(4)表格内容填写不全,审核单位签章不全,或由非以上规定单位审核的,一律无效。

(5) 《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及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须于2008年12月31日前交县(市、区)招办(含“三侨生”)。

2009年我省高校招生的照顾项目和照顾政策,以2009年江苏省公布的招生政策为准。 

10、哪些院校可以招收保送生?院校招收保送生有哪些要求及步骤?

答: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均可按照教育部和我省保送生招生文件规定招收保送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省规定的填报普通类志愿最低要求(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达到C级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的,具有保送生资格:

(1)在奥林匹克竞赛、科技创新获得省赛区一等奖以上的学生。该部分学生名单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公布。竞赛、科技创新的具体名称、等级要求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7]10号)。

(2)南京外国语学校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特别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保送,保送人数不超过教育部规定的名额,所推荐的学生只可保送语言类院校和综合性大学的外语类专业, 该部分学生名单也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公布。

    (3) 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6部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中第三条第七款的运动员,即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运动员,经国家体育总局资格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后,可以免试进入高校学习。

    (4)符合公安部、教育部《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公政治 [2000]138号)有关条款的公安英烈子女,可以保送。

    高校招收保送生的工作步骤如下:

(1)2008年11月1日至2日,学生参加高考报名。

(2)高校制定招收保送生计划、专业、办法和简章,并通告省教育考试院及有关中学。

(3)中学将推荐考生材料寄送有关高校。

(4)2009年4月20日前,高校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测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有关数据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同时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5)2009年4月25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拟录取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4月30日前将保送生录取名册寄至相关高校。

(6)2009年9月1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将有关高校招收保送生名单报教育部备案。

如2009年教育部保送生招生有新的招生规定,则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11、哪些院校可以对小语种专业进行提前单独招生?有关院校小语种提前单招有哪些要求及步骤?

答: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高校可以对非英语语种的外语(俗称小语种)专业实行提前单独招生。招生对象主要是外语教学质量较高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被录取的新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2008年单独招收小语种考生的院校有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外交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南开大学、大连外国语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四川外语学院和西安外国语大学。2009年招收院校及各院校的联系方式待教育部文件下达后,考生可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上查询。

有关院校小语种提前单招的工作步骤如下:

(1)2008年11月1日至2日,学生参加高考报名。

(2)高校制定招生计划、专业、办法和简章,并告知省教育考试院及有关中学。

(3)有关中学将推荐考生材料寄送有关高校。

(4)2009年5月30日前,高校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考试,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

(5)2009年6月3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拟录取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

(6)2009年9月1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将名单报教育部备案。

报考小语种提前单招的考生的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12、什么是体育单招?报考体育单招有哪些要求及步骤?

答:体育单招是部分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的简称,是指经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部分院校可以对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其报名条件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备二级运动员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一级运动员或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体育单招的工作步骤如下:

(1)2008年11月1日至2日,考生参加高考报名,取得考生号。

(2)考生于2009年4月1日前按照招生院校规定的时间到院校报名。

(3)院校于2009年5月11日前对学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考试。

(4)院校确定拟录取名单,于2009年6月25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5)院校在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7日内,将录取新生名单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备案后的录取新生名单须在招生院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如2009年教育部体育单招有新的招生规定,则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13、什么是对残疾考生单独招生?哪些院校对残疾考生实行单独招生?

答:对残疾考生单独招生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院校可以对聋哑、盲人等残疾考生进行提前单独考试、录取。近年来单独招收残疾考生的有:长春大学、中州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天津理工学院、金陵科技学院、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报考残疾单独招生的考生,除须参加报考院校组织的报名、考试外,还须于2008年11月1日至2日参加高考报名。

14、哪些院校可招收少年班?报考少年班的条件是什么?

答: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院校可以招收少年班。近年来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南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在我省招收少年班。其确定的报考条件分别如下:

(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科学,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异,具有高中文化程度,1993年及以后出生的高二(含)以下学生;考生学习成绩要求总排名位于所在年级的前列或者在学科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考生须进行高考报名并参加高考。

(2)东南大学:成绩优异,智力出众,身体健康,具有较强心理承受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十五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非高三学生。考生须进行高考报名并参加高考。

(3)西安交通大学:年龄在15周岁以下的在校初中生,经中学推荐。考生须进行高考报名,并到西安交通大学报名参加该校自行命题的单独考试。

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须经招生院校同意后,方可参加我省高考报名。

如2009年少年班招生有新的招生规定,则按相关院校有关规定执行。

15、南京大学强化班的含义是什么?考生如何报考?院校如何录取?

答:南京大学强化班是根据培养基础学科研究型人才和深化招生改革、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需要,采取提前招生、单独考试、自主录取的招生形式。

南京大学强化班招生的工作程序如下:

(1)学生参加2008年11月1日-2日的高考报名。

(2)南京大学将推荐名额分配到有关中学。

(3)中学将推荐考生材料寄送南京大学。

(4)南京大学对推荐报考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参加南京大学自主举行的考试。

(5)南京大学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

(6)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

报考南京大学强化班的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省规定的填报普通类志愿最低要求,即必修科目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须合格)。关于南京大学强化班的其它有关信息,请考生自行登录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xgc.nju.edu.cn/bkzs/)查询或向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

如2009年南京大学强化班招生有新的招生规定,则按有关规定执行。

16、什么是院校自主选拔录取?有哪些院校实行自主选拔录取试点?

答:自主选拔录取是为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快优秀及各类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切实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潜质的人才,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重要举措。

根据2008年教育部有关规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68所高校(其中省内高校有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江南大学、南京邮电学院共10所)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自主选拔录取。

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但教育部规定,只要高校生源多、质量好,自主招生将不受现有规定比例限制)。自主选拔录取只招收应届生。自主选拔录取安排在本科第一批之前进行。

17、院校在我省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如何进行?

:院校在我省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按如下程序进行:

(1)院校制订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并纳入本校招生章程,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按照院校规定,由中学、专家推荐,或考生本人自荐经所在中学向试点高校提供或确认推荐考生材料。

(3)2009年1月1日后,院校考核、选拔;入选考生与院校签订自主选拔录取协议。

(4)入选考生填写《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且只能填报与其签订协议的一所院校。

(5) 2009年3月31日,院校将入选考生信息数据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将志愿表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后,予以集中公示。

(6)省教育考试院对高考总分达到本科第一批省控线、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均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须合格)、选修科目等级达到省及院校的相关规定,且已先期填报《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并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在本一批次批量投档前,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根据原定录取标准,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院校将及时办理退档手续,以便其参加本一批次平行志愿的检索。

已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满三年且管理规范严格的高校,对审查、测试中在创新实践或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的少数特别优秀的入选考生,试点高校可参考其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破格投档予以录取,并报教育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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