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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08年高考新方案考试模式最新版           ★★★
江苏省2008年高考新方案考试模式最新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24 8:00:39

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考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一、科目设置

       (一)统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3门。

      (二)学业水平测试科目

       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其中选修测试科目2门,必修测试科目5门。

       选修测试科目由考生在历史、物理中选择1门,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中选择一门。7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5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为艺术或体育专业;如不兼报普通类专业,可选择7门必修测试科目。

       (三)综合素质评价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个方面。

       二、考试安排及成绩处理

       (一)语文、数学、外语考试

       1.考试日程和时间

       语文:67上午,150分钟。

       数学:68上午,120分钟。

       外语:68下午,120分钟。

       语文、数学设附加题,加试附加题的考生考试时间增加30分钟。

       选修测试历史的考生加试语文附加题,选修测试物理的考生加试数学附加题。不兼报普通类专业的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不考附加题。

       外语考试包含听力测试,外语专业的口语测试另行安排。

       2.成绩处理

       语文、数学每门160分,外语120分,总分440分。

       另外,语文,数学附加题各设40分。

       (二)学业水平测试

       1.测试日程和时间

       必修科目测试:高二下学期、高三下学期,每年的48全天和9日上午,每科75分钟。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报考两次。

       选修科目测试:每年的69,每科100分钟。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可报考一次。

       技术科目的测试另行安排。

       2.成绩处理

       实行等级计分,分成4个等级,用ABCD表示。

       必修测试科目等级:各科满分100分。100~90分为A级,89~75分为B级,74~60分为C级,59分及其以下为D级。参加两次测试的,取较高等级计算成绩。

       选修测试科目等级:各科满分120分。按考生成绩分布划出等级。A级为前20%(含20%)的考生,前5%(含5%)为AB级为前20%至前50%(含50%)的考生,前20%30%(含30%)为BC级为前50%至前90%(含90%)的考生,D级为90%以后的考生。

       三、招生录取工作

       划线办法

       1.按照不同录取批次高校对生源质量的基本要求,分别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提出相应的等级规定。

       2.根据不同录取批次院校招生计划总数,并放宽一定比例,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成绩(不含附加题分)划定省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体育专业成绩划线办法另定。

       3.对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测试,6门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且技术测试合格的考生,在划线前加10分计入统考成绩。

       四、志愿填报

       1.考生在高考科目成绩、全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公布后填报志愿。

       2.以下要求作为考生填报志的必要条件:

       填报普通类志愿必修测试科目各科成绩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填报艺术、体育类志愿必修测试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3门。

       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质”合格。

       3.以下要求作为考生填报普通类本科专业志愿的必要条件:

       必修测试科目均达到C级(技术科目测试合格视为C级)及其以上,选修测试科目均达到B级及其以上。

       五、投档办法

       1.依据各高等院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按照语文、数学、外语3门总分加附加题分数,以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2.体育、艺术类专业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总分和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六、录取办法

       1.高校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办法,依据考分、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2.经批准实行自主招生试点的院校,可以依据语数外3门统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和面试成绩,自主录取。

       3.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录取。

       4.部分专科院校经批准,可以依据考生语数外3门统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试行注册入学。

       5.体育、艺术类院校和专业可以根据专业要求,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录取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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