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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育考试院公布往届生2008年高考政策           ★★★
江苏:教育考试院公布往届生2008年高考政策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9 10:35:49

昨天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我省往届生如何参加明年高考报名的具体方案。方案明确说明,往届生可以参加高考报名,2006或2007年综合考试成绩可以转化成相应的必修科目考试等级,转化后为D(不合格)的也能参加高考。

11月1日—4日进行成绩转换

  江苏2008年实行“3 + 学业水平测试 + 综合素质评价”的高考方案。由于新方案与过去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很多打算复读的考生一直心存疑虑。对于往届生如何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省教育考试院解释说,考生须于2007年11月1日—4日到当年参加普通高中高考综合考试的市、县(区、市)招办办理2008年普通高考报名和必修科目考试成绩转换手续,办理手续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2006或2007年普通高中高考综合考试成绩单并当场拍照采集报名信息。如成绩单遗失,考生须提供本人参加考试时的建档号或考试证号。考生报名时必须选定必修和选修科目,以便编制准考证号和安排考试。2008届及以后的高中毕业生,如作为往届生、社会考生参加高考,其必修科目等级要求与当年的应届毕业生相同。


  等级转换后的理科综合考试的成绩将对应物理、化学、生物三个学科必修考试的A、B、C、D四个等级;文科综合考试的成绩将对应政治、历史、地理三个学科必修考试的A、B、C、D等级;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只分合格与不合格,合格者转化为C级,不合格者转化为D级。转化后对应的必修科目考试等级为D级(含技术科目考试)的往届考生,也准予参加2008年普通高考报名。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进行等级转换时,只转换为相应的必修科目考试等级。因此,报考普通类以及体育类或艺术类兼报普通类的考生还必须参加有关的选修科目考试。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评语部分,须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作出结论。2008年参加普通高考的往届考生的三门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考试、志愿填报资格及高校录取办法等均按照2008年普通高考方案执行。


  不想转换可明年4月自己考


  2006、2007年高中毕业的往届考生,可按照有关规定,在2008年普通高考报名时,将原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转换为相应的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也可参加2008年4月的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但往届高考考生不享受学业水平测试规定的“第一次报名参加四门必修科目和两门选修科目考试,六门科目成绩均达A级且技术科目考试合格的考生,可享受在划线前对语数外三门考试总成绩加10分”的政策。


  外省借读的可转会考成绩


  另外,对持我省户籍,但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如持有外省省级高中会考部门出具的2006、2007年度会考成绩证明,我省予以认可,并进行相应的等级转换,成绩经转换后,对应的必修科目考试等级为D级(含技术科目考试)的往届考生,按相关政策,也准予其参加2008年普通高考报名;如持有外省省级高中会考部门出具的2008及以后年度的会考成绩证明,成绩经转换后,其必修科目等级要求与当年的应届毕业生相同。


  来源:扬子晚报 记者:沈考宣 珊珊 张琳


  2006、2007年普通高中高考综合考试成绩与2008年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等级转换对照表


  2006、2007年普通高中高考综合考试成绩 转换后的学业水平测试必修考试等级


  150分制    100分制    2008年度


  150分~135分  100分~90分    A


  134分~112分  89分~75分   B


  111分~90分   74分~60分   C


  89分及以下   59分及以下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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