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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公布2006年高考报名条件 3月6日开报         ★★★
黑龙江公布2006年高考报名条件 3月6日开报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别处引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2 16:54:12
黑龙江招办消息 2006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时间已确定,报名时间为3月6日至26日。同时,考生的报名条件也已正式公布。

  报名参加2006年普通高考的考生须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户籍在黑龙江省的公民,在黑龙江省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上述条件,持所在地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也可参加报名。

 

  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因触犯刑律己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以及不符合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联字[2006]1号文件中有关户籍、学籍规定的不得参加报名。

  有关考生报名地点的具体要求为,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中学负责组织报名,其他考生凭户口、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单位介绍信直接到户口所在的县、区招考办报名,在外市、县借读、补习的考生,一律回户口所在地报名。民族中学及民办中学的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如回户口所在地报名确有困难,经征得当地招生部门同意,可在当地就读学校报名,就地参加考试。父母因公长期在外省(或黑龙江省)工作,其随身子女参加高考,确需在外省(或黑龙江省)考试,须由考生及父母工作单位向两省省级招生部门申请并经同意后可办理借考手续,但须在户口所在省评卷、录取。

  此外,报考体育类的考生报名时须由本人选择所参加测试的专项并填表,参加保送、非通用外语单独考试和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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