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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
2008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 9:02:58
(九)对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且初中毕业回沪升学以及本市历届初中毕业生、跨区县就读升学学生的体育考试

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且初中毕业回沪升学的学生以及本市历届初中毕业生,应提供其在外省市就读学校或在本市原就读学校参加体育教学、健身锻炼活动、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评价情况的证明材料,由区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按实际情况计算日常锻炼分,同时,上述毕业生应参加2008年的体育统一考试,按照其成绩计算其体育考试分值。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返沪参加体育统一考试的,其体育统一考试分值以满分的50%(即5分)计。

跨区县就读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日常体育锻炼分和体育统一考试成绩由就读学校和就读区县予以评定,由就读区县中招办将其体育考试成绩转送其报考学校所在区县的中招办。

四、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市教委成立上海市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规划、协调和指导全市工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区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工作任务,配备工作人员,积极争取体育、卫生和公安等部门的支持。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时应成立体育考试仲裁小组,负责处理本地区体育考试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事项。

(二)规范实施体育考试各方面工作。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有关人员的纪律教育和技术培训,建立信息发布与考试成绩公告制度,加强学生人身安全、场地器材等各类保障,严格考场纪律监督。制定各项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确保考试工作公平、规范和安全。

(三)科学安排体育考试相关事宜和步骤。各区县应根据区域范围和学生规模等实际情况,统一和集中安排考场,确保场地、器材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考试时间原则上集中在一天内完成。男生1000跑和女生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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