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1986年开始,中国搞义务教育也搞了19年了,但19年过去,仍然有太多太多的人对于“义务教育”这四个字一头雾水。义务教育,天天被中小学从业人员们挂在嘴边的名词,到底什么意思? 好吧,翻开定稿于198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看看我们的法律是如何界定的: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 第四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八条 义务教育事业,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
 
不用过多的言语,看完上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人民群众大概就能明白了,义务教育,是谁的“义务”,义务教育,又是谁的“权利”? 白字黑纸的法律总不能胡扯,可是,常常把“义务教育只是家长送孩子上学的义务”这些话挂在嘴边的中小学校从业人员们(注:特指高层从业人员)却振振有辞,仿佛他们说的都不是鬼话? 那么,一竿子戳到底,义务教育归根结底是谁的义务?
“义务教育中的‘义务’,就是指国家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的义务,以及对社会所承担的义务,而不是相反。”著名教育家杨东平如此说。
在义务教育施行19年的今天,我们依然看到的是乾坤颠倒的局面。当然,徒有虚名的,不只是这个名词“义务教育”,更多的是那些披着羊皮的“中小学校从业人员们(注:特指高层从业人员)”。他们脑子里何曾有过“义务”二字?他们对于中小学生的苛刻似乎比老虎还生猛!试问,当今中国有多少因为学费过高而失学的儿童? 据了解,在某些偏远的农村,不但要交学费,还要交所谓的“学粮”——即每到收获的季节学生们必须交纳一定的杂粮,真是变着法的搜刮。 或许,“子系中山狼”,他们索性把自己装扮成了凶神恶煞,哪管你哭天喊地?! 尽管人民群众很生气,但人民群众也无可奈何。抱怨归抱怨,该失学还是失学,该交高价的还得交高价, 所谓“义务教育”者,不过是一层画皮。 然而,人民群众是否该醒了,是否要看着这场长达19年的荒诞剧落幕?

好消息终于来了! 割据一方,近几年来因吸引香港、台湾投资而富甲天下的苏州振臂一呼,声称要率先实行义务教育免费制度! 这似乎是个好消息,转念一想,“义务教育”本来就应该免费嘛,苏州的作为,只是再正常不过的举动而已,何故如此欢呼?不过,在无奈的事实面前,这也的确算是个好消息了。可是,这个好消息,来得太晚了,整整来晚了19年。接着,北京也宣布了义务教育免费的计划——好消息,一串串地来了。 然而,陕西偏远农村的义务教育呢?然而,云南山村的义务教育呢?然而,身处苏州、北京打工子弟兵的义务教育呢?这样一来,原本可以受教育的更可以受教育了,原本不可以受教育的更感受到了“世界并不同此凉热”的不公不平……“义务教育”啊,为何要厚富薄穷?难道教育还要分什么贵贱贫富不成? 好消息,在一串串的疑问中,揭去红盖头,露出了森森白骨。

  在苏州、北京的免费之音尚刚响起之时,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也透露了“十一五”期间,农村义务教育将全部免费的消息。 可是,这又激起人民群众的又一个联想:收费的义务教育都搞不好,免费的又会如何呢? “大锅饭时代”也许有些人忘记了,有些人却记忆犹新,“大锅饭”的意思是人人有饭吃——且是免费的,不过,最终的结果是大家都没饭吃。 “义务教育”徒有其表19年,依旧创伤累累,如果在伤口上面撒把盐,试想结果如何?诚然,我们绝对不是反对“免费”,而是顾虑在“全免”之后出现相反的极端。 “义务教育”的核心是教育,教育搞不好,再义务也没有用。 然而,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不免费,“义务教育”就可以休矣! ——这,是个悖论,也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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