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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将对中小学教师住房建设给予行业性补贴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7 10:04:4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对教师住房建设给予行业性补贴,减免土地费用和各种税费。河北省教育厅日前出台《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住房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解决好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住房出现的新问题。

  在河北农村,随着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许多学校被撤并,离家较远的学生实行了寄宿制。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越来越重,而教师住房却没有变动,家庭住址离学校越来越远,这种情况为学校的管理带来许多困难,也影响了教师的正常教学。

  《意见》中提出了六条措施:一是县级政府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的“政府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体”的要求,将本地达到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条件的教师纳入政策保障范围;二是将教师住房建设纳入城镇住宅建设总体规划,按照有利于教学、兼顾交通方便及远近期规划的原则,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三是提倡并鼓励各地集中在城镇划片建设“教师新村”;四是努力使教师住房建设享受国家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和城市廉租房各项优惠政策;五是对教师住房建设进行行业补贴,减免土地费用和各种税费;六是政府、学校、教师共同分担建设资金降低教师购房价格。同时,大胆探索教师住房建设新机制、新模式,诸如教师购买住房政府给予一定补贴等。

  河北省明确要求,各县(市、区)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教育、土地、规划、财政、建设、供电等多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中小学教师住房建设工作领导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筹划、协调,与相关部门一起,共同抓好中小学教师住房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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