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
2、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绘图仪器和无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电子计算器,或根据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
3、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10分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护照、军人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
4、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拆启试题袋。
5、考生除在试卷上填写(涂)规定的项目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否则答卷作废。
6、考生答题必须用书写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书写,涂写答题卡须使用2B铅笔。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7、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遇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问题,可举手询问。
8、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9、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10、考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夹带、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准接传答案或者交换答卷等。
11、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题、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装入原信封内并密封。经监考人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题、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和草稿纸不准带离考场。
12.试题袋需考生本人拆启和密封,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小刀和胶水。
根据教育部要求,从2006年开始,国家将在硕士研究生考试中建立考生诚信档案。凡在考试中有违纪舞弊行为的考生情况,将在汇总后提供给各招生单位,作为招生单位将来决定是否录取考生的重要参考依据。
根据教育部修改后的考场规则,200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每科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入场。凡考生迟到15分钟以上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2006年我省硕士研究生考试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及各考点均设立了考风考纪举报电话,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对研究生考试工作的监督。
省教育考试院:025-86634175
南京大学:025-83593251
东南大学:025-8161521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025-84892487
南京理工大学:025-84315296
南京工业大学:025-83587067
河海大学:025-83787337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025-58731201
南京师范大学:025-83598826
解放军理工大学:025-80820188
南京市招办:025-52233059
江苏大学:0511-8780012
扬州大学:0514-7979213
苏州市招办:0512-67899577
无锡市招办:0510-82768785
江苏工业学院:0519-3290025
中国矿业大学;0516-83885990
徐州师范大学;0516-83500207
淮安市招办:0517-3665843
盐城市招办:0515-8311224
连云港市招办:0518-5822126
南通市招办:0513-83549308 |